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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参加2018“中华通韵”诗词创作 征集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日期: 2019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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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关于组织参加2018“中华通韵”诗词创作

征集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同时配合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基础的“中华通韵”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工作,探索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,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2018“中华通韵”诗词创作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 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,也是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。全国各条战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,取得了辉煌成就,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。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,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,歌颂时代楷模和时代精神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共铸中国梦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,营造良好文化氛围。

  二、活动时间

  截稿时间:2018年7月31日

  评审阶段:2018年8月

  公示阶段:2018年9月

  作品展示活动:2018年10月-12月

  三、投稿事项

  (一)体裁及作品要求

  1.近体诗:格律诗词;排律和古风歌行体不超过30行;须有标题。如果是词,题目格式应为“词牌名·题目”。

  2.现代诗歌:要求押韵,长度不超过30行,须有标题。

  (二)创作要求:以课题组研究制定的《中华通韵(十六韵)》(草案)为押韵依据,见下表。

韵部    韵母

韵部     韵母

一啊    a  ia ua

九敖      ao  iao

二喔    o  uo   

十欧      ou  iu

三鹅    e  ie üe 

十一安    an  ian  uan üan

四衣    i  -i 

十二恩    en  in  un  ün

五乌    u

十三昂    ang iang uang

六迂    ü

十四英    eng ing ueng

七哀    ai uai

十五雍    ong iong

八诶    ei ui(uei)

十六儿    er

  (三)作品须为原创,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,每人投稿仅限1首。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,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准确的联系方式。

  (四)投稿一律采用网站投稿方式,咨询电话和邮箱不接受投稿。投稿网址:中华诵网站(www.zhonghuasong.cn)

  四、奖励事项

  (一)本次活动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,并给予优秀作品一定的奖励。

  一等奖3名,奖金人民币2000元;

  二等奖6名,奖金人民币1000元;

  三等奖20名,奖金人民币300元;

  优秀奖100名,奖金人民币100元;

  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用于奖励学校或其他集体组织投稿的单位。

  (二)由活动组委会邀请诗词、音韵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将通过教育部语用司网站、中华诗词学会网站、中华诵网站等有关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后予以公布。

  (三)主办单位为所有优秀获奖作品和作者颁发证书。优秀作品通过《中华诗词》《语言文字报》及中华诵网站、《今日财界》手机电视平台、财界网等有关网络平台刊发。

  五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本次活动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中华诗词学会主办,由中华诗词学会学术部和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《今日财界》手机电视平台)承办,中华诵网站协办,由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相关事宜。

  (二)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。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、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、作品等问题,经核实,取消评审资格,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。

  (三)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、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,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。

(四)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。

 

2018“中华通韵”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18年5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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